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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8-22 来源:沙湾零距离

一、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来访来电: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市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

电话:0993-6020626 邮编:832100

网络举报:https://xinjiang.12388.gov.cn

二维码:

二、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以下信访举报:(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作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四)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五)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或者复核;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一)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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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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