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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湾市2021年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0 16:23:08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种场,政府各委、办、局,驻市各单位,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

现在将《沙湾市2021年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2日

沙湾市2021年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健康新疆2030规划纲要》、塔城地区《关于实施健康塔城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推动我市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可持续性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顺利通过复评验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康促进项目县(区)活动时间为2014-2016年,通过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初审验收后,自2017年-2021年,我市持续开展健康促进项目县建设,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复评。通过五年健康促进县建设,复评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2016年评估的基础上有提升或保持稳定。成人吸烟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2.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的建设,比例和数量有所提升。

3.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各复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研究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4.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级相应标准。

5.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健康节目、健康类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抖音)持续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我市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沙湾市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俄合拉斯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 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齐新英 副市长

成 员:袁金鹏 政府办主任

窦 龙 宣传部副部长

夏里哈尔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蒋 涛 卫健委主任

李 坚 发改委主任

张新忠 人社局局长

闫 海 商工信局局长

马 琴 教科局局长

高西京 民政局局长

徐德亮 住建局局长

丁志毅 文旅局局长

葛振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洪斌 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立军 统计局局长

王 结 妇联主席

贾志华 科协主席

姜爱斌 残联理事长

闫 坤 工会主席

冯 梅 融媒体中心主任

卢德佳 公安局副局长

陈俊涛 财政局副局长

徐景乾 团委副书记

陈 伟 人民医院院长

程天山 疾控中心主任

吴星燕 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何永忠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

郑军文 中医院副院长

各乡镇(场)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蒋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程天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健康促进县(区)复评工作安排,我市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复评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启动复评(2021年9月)。调整完善健康促进部门或单位工作机制,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制订系统、科学的健康促进部门或单位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复评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1年10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分别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支持性环境;创建办公室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调整完善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开展基线调查并确定优先领域,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开展监督指导。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1年11月)。对照复评验收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复评效果评估,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国家级健康促进项目县(区)复评。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完善健康促进体制机制(责任单位:政府办)

1.把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

2.召开健康促进县动员大会,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定期督查并通报复评工作进展情况。

3.建立覆盖城乡村(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明确健康促进专(兼)职人员并建立完善健康促进制度。

4.制定各项政策和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时,充分考虑政策、文件对健康的影响。

(二)强化组织管理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卫健委)

1.制定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方案,对创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按健康促进县标准细化具体工作指标。

2.组织开展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策略和措施。

3.相关部门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机制,掌握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4.主动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基本概念和重大意义。

5.开展健康促进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活动。

(三)建设健康促进场所

1.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建设,2016年创建达标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分别是: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民政局、环保局、老干部局、工会、妇联、三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乌兰乌苏镇人民政府、西戈壁镇人民政府、柳毛湾镇人民政府、金沟河镇人民政府、商户地乡人民政府。确保在原50%的基础上提高到6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健康促进机关(单位)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详见附表6)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单位)标准,2017年-2021年新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分别是: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大泉乡人民政府、安集海镇人民政府、老沙湾镇人民政府、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东湾镇人民政府、博尔通古乡人民政府、良种场。(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2.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2016年创建达标健康促进学校分别是: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商户地乡、西戈壁镇、金沟河镇、四道河子镇、安集海镇、老沙湾镇、乌兰乌苏镇、东湾镇、柳毛湾镇、大泉乡中心学校。确保在原50%的基础上提高到60%的中小学校,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详见附表5)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2017年——2021年新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分别是:职业技术学校、第七小学、博尔通古乡中心学校。(责任单位:教科局)

3.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2016年创建达标健康促进医院分别是: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金沟河镇、乌兰乌苏镇、三道河子镇、商户地乡、柳毛湾镇、安集海镇、四道河子镇、老沙湾镇、西戈壁镇卫生院。确保在原40%的基础上提高到50%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详见附表8)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2017年-2021年新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分别是:博尔通古乡、东湾镇、良种场卫生院。(责任部门:卫健委)

4.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2016年创建达标健康促进企业是:瑞隆油脂公司。确保在原20%的基础上提高到30%的大中型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详见附表7)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2017年-2021年新创建健康促进企业分别是:盖瑞乳业公司、信泰纺织公司、裕鑫源纺织公司。(责任部门:商工信局、供销社)

5.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2016年创建达标健康社区/健康村分别是:三道河子镇塔城路社区、乌西路社区、少年路社区、沙城路社区、伊宁路社区、老沙湾路社区、光明路社区、体育场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奎屯路社区、天山路社区、凯旋路社区,柳毛湾镇杨家湾村、皇渠村、头坪村、窦家庄村、二坪村、皇渠庙村、汇民渠村,商户地乡居士堂村、杨李庄村、聂家庄村、五户村、商户地东村。确保在原20%的基础上提高到30%的健康社区/村,按照健康促进社区/村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详见附表3)达到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2017年-2021年新创建健康社区/健康村分别是:三道河子镇林场社区、人民路社区,金沟河镇宋圣宫村、兴奋村、二道湾村、金沟河村、南头道河子村,大泉乡东泉村、二道河子村、大泉村、三道沟村、叶家湖村。(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6.开展健康家庭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健康家庭达到20%以上,按照健康家庭标准(详见附表4)达每个村(社区)至少评选2个示范健康家庭。(责任部门:各乡镇、场)

(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

1.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及其他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加强以医院和学校为重点的无烟单位建设,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无烟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卫健委、教科局)

3.建设至少一个健康主题公园。(责任单位:住建局)

4.建设至少一条健康步道。(责任单位:住建局)

5.空气质量、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厕所、城市绿地、体育设施、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住房、养老、就业等各项指标分别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区)标准2017版)》。(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教科局、民政局、文旅局)

6.为创建健康促进县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开展健康素养和健康素质提升行动

1.开设卫生健康类节目或栏目,每月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和健康小提示字幕,每季度录制并播放1期健康主题讲座。(责任部门:融媒体中心)

2.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健康小明星评选、健康技能比赛、健康小报等多种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体质达标率。(责任部门:教科局)

3.开展村(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内容覆盖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中医养生保健等。(责任部门:各乡镇、场)

4.开展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卫健委)

5.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主导作用,结合日常业务工作,设立健康教育专栏。(责任部门:卫健委)

6.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经常体育锻炼人群比例,降低肥胖率。(责任部门:文旅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复评任务。市复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创建实施主体。卫健委要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地区相关部门的对接与沟通,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指导,做好复评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督查指导。市复评办要按照健康促进县复评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复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复评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加强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复评工作中,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复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复评活动宣传,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国家级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于10月28日前报复评办(疾控中心)电子版发邮箱1204978430@qq.com(详见附表9);2016年已经创建的复评单位准备2017年-2021年共5年档案资料,按年度整理装订;新创建单位准备2021年创建工作档案资料,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材料、档案资料上报市复评办进行验收。典型材料3000字内,案例概述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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