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旅游休闲沙湾网
 首页  走进沙湾  政务动态  市域发展  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乡镇街道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构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文
关于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4 17:29:22 来源:自治区人防办

关于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防办,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哈密市人防办,各地、州、市住房和建设局(人防办)、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人防行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将人防工程乙级、丙级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办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8月7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

二、2020年8月7日前,我办已受理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办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8月7日届满的人防工程乙级、丙级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