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规定,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加强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1:沙湾市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7日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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