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事变动现将沙湾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市、乡(镇)河流河长名单予以公告。
附表:沙湾市总河长及负责河流河段长名单
沙湾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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