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应急罚〔2023〕16号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沙)应急罚〔2023〕16号
处罚名称
新疆中天恒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隧道窑进口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新疆中天恒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2处隧道窑进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7.9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42.5.1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中天恒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23580241598R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永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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