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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 2022-04-13 19:51:03 来源:沙湾市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度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区内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为安集海镇、金沟河镇、乌兰乌苏镇、大泉乡、西戈壁、东湾镇、博尔通古乡、四道河子镇、老沙湾镇、柳毛湾镇、商户地乡。作业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9月15日,其它时段有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作业时,将以微信方式下发紧急通知。

二、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雨作业,采取地面发射火箭弹方式进行,催化剂播散完毕后,火箭弹残骸被将自动打开降落伞,随风将残骸直接降落,作业中可能会有个别火箭弹开伞机构未能正常工作,导致火箭弹残骸直接降落等意外情况出现。为确保安全,上述作业区域内群众不允许围观作业现场,若私自围观作业现场,而造成您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其后果自负。在阴雨天气外出田间劳动时,要注意顶空安全。

三、若上述区域群众发现有掉落到地面的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随意捡拾,更不要自行拆卸和敲、砸,应立即与沙湾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沙湾市公安局以及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因自行处理而造成您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其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沙湾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0993-6017303;沙湾市公安局110

沙湾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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