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援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地区商务局印发《关于协助公示“申报塔城地区农矿产品向内地销售物流扶持项目经费”合规企业(合作社)情况的函》文件要求,我局对沙湾市范围内申报“塔城地区农矿产品向内地销售物流扶持项目经费”合规企业(合作社)相关资质、票据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核算,遴选出申报资质合规企业2家,审核合格金额共计59.845万元,拟进行补贴,现将企业信息及拟补贴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公示监督电话:0993-6011210
附 件:2019-2020年塔城地区农矿产品向内地销售物流扶持补助明细表
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