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新医保办[2021]40号)的要求,经沙湾市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审小组的联合验收和组织评估,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一百一十二店、沙湾徐志强西医诊所符合初评要求,现向社会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1 |
沙湾徐志强西医诊所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智慧大道东路42-26号(北京商业街14号) |
2 |
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一百一十二店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南路27-6号(四小大门南侧底商一层110室) |
公示期自即日起10天,即4月17日至4月2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投诉举报电话0993-6027369、0993-601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