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二、办理材料;(一)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县级申请审批表、(三)困难类型材料、(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
承诺时间:1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至14:00:00 下午 16:00:00至20:00:00
冬季上午 10:00:00至14:00:00 下午 16:00:00至20:00: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路社区世纪大道南路72号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14民政局窗口
八、咨询查询途径:
投诉咨询电话:0993-6028552
话务平台:0901-12345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93-6011832
地址沙湾市智慧大道69号右拐一楼民政局党政办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