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沙湾县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督促力度,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梳理,有序清理
为确保此次清理工作质量,沙湾县在前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再次对本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做到全覆盖,严格审核把关。
三、 全面清理,及时总结
按照“通知”要求,沙湾县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10份,经审核,9份未发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需要废止的情况,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9份。1份不符合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拟修订。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