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1大类共18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7批次,不合格的样品1批,合格率为94.4%。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等标准。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毒死蜱,恩诺沙星,地美硝唑,丙溴磷,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噻虫胺,倍硫磷,克百威,磺胺类(总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硝唑,三唑磷,多西环素,克伦特罗,腐霉利,杀扑磷,多菌灵,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甲基异柳磷,土霉素,莱克多巴胺,沙拉沙星,氟苯尼考,腈苯唑,啶虫脒,噻虫嗪,灭蝇胺,沙丁胺醇,氧氟沙星等共34个指标,共抽检沙湾市行政范围内9家被抽样单位的18批次。
其中:检出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