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组织开展第二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一般监管对象12家,重点监管对象3家,特殊监管对象3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事前公开
公开内容:《2022年第二季度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含抽查事项、工作计划)。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