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旅游休闲沙湾网
 首页  走进沙湾  政务动态  市域发展  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乡镇街道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正文
关于调整沙湾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03 17:19:42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沙湾县城供排水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政策规定,我市依法完成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网站公示、听证等程序,经7月22日沙湾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七次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将我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价调整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我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为: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4元/立方米;2、非居民用水价格3.76元/立方米;3、特种用水价格8.9元/立方米;4、低收入家庭居民生活用水执行1.20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沙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沙湾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沙发改字〔2007〕214号)同时废止。

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