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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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办公室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对外友好交往活动;负责了解掌握全市的涉外情况和动态,做好各类涉外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和办理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地区外事办公室和市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