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塔城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126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地区粮食产能提升工作部署,为加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以持续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为目标,促进全市全年粮油作物增产丰收。
经各乡镇(企业)、村队、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审核申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符合种植小麦面积350亩(含350亩)以上、单产超500千克(含500千克)的小麦规模种植主体进行奖补,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共计16个,面积为8838.35亩,每个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奖补165.18元。
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10月9日(5个工作日)
附件:沙湾市2023年小麦350亩以上(含350亩)且单产500千克以上(含500千克)规模种植主体汇总表
沙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