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异地不能在沙湾市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的,必须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在异地办理结婚证。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